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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5-12-26 | 點閱數: 14
  宣導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本市公立高中以下具有雙重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學校,請薦派特教教師或資優教師至少1人參加。
2、 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
3、 對主題有興趣之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或家長。
(二) 辦理時間及地點:115年1月10日(星期六)、115年3月28日(星期六)、115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10分,採線上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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