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台積電慈善基金會持續跟全家便利商店進行公益合作,擬捐贈1500張全家禮物卡,協助弱勢學生在師長的管理下,採購日常所需,期待這份暖意能在孩子生活中發揮支持學習的力量。 |
| 二、 | 為促進資源有效媒合與運用,台積電慈善基金會特委託臺南市織英教育與公益協會執行本案禮物卡統籌收受事宜。 |
| 三、 | 本案執行原則如下: |
| (一) | 受惠學生資格應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及經實訪認定家境清寒等4類別經濟弱勢學生。 |
| (二) | 受惠學生每位擬核定2,000元禮物卡(即4張*500元全家禮物卡),禮物卡將由臺南市織英教育與公益協會統一寄送至申請學校,請由學校代為採購所需物資,並將物資發放予符合資格之學生。 |
| (三) | 本案禮物卡不得直接發放予學生、不得轉售、兌現或非照顧用途。 |
| 四、 | 為利統計,請有意願申請之學生於114年11月11日(星期二)前至註冊組申請。本局將依表單填報之先後順序分配,數量額滿後即不再續補,核定數量另行函文通知。 |
| 五、 | 學校辦理本案補助作業請務必顧及學生自尊,以保護學生 權益避免標籤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