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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5-09-01 | 點閱數: 7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呂采欣
電話:03-3322101#7354
電子信箱:1005877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4024904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三 (376736800A_1140249046_ATTACH1.pdf、376736800A_1140249046_ATTACH2.pdf、376736800A_1140249046_ATTACH3.odt、376736800A_1140249046_ATTACH4.pdf)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鼓勵公教健檢上傳『健康存摺』說帖」及「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請查照並轉知同仁運用。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26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6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為利同仁得於線上隨時查閱自身健檢資料,請轉知所屬公教人員得簽署同意書,提供其實施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俾據以上傳健康檢查資料;另如貴機關(學校)委請醫療機構辦理團體健康檢查,請協助彙整參加人員簽署之同意書並提供該醫療機構,以利健康檢查資料上傳。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局(處)長、主任委員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