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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 - 一般公告 | 2016-03-05 | 點閱數: 477

一、依據本市「教師閱讀指導證照」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閱讀課程師資培訓,分享教師閱讀教學心得與成果,並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增加專業知能,邀集大學專長師
       資辦理教師閱讀指導研習。
三、「閱讀指導證照課程」研習實施計畫與課程表請參閱附件。
四、歡迎「閱讀指導證照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參與,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至額滿(40人)為止。
五、全程參與研習者,將核發研習時數18小時。
六、在不影響課務情形下,研習期間,惠請貴校准予參加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
七、參加研習教師,請自備環保杯。相關問題請洽慈文國中教學組長陳韻宇(03)326-93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