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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一般公告 | 2025-06-01 | 點閱數: 1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514日臺教師()字第1140050607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精進中小學教師生命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及「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學分費皆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三、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重點說明如下:

(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1、招生對象: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為原則,具備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任教於中等學校。

2、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修習專門課程15科,共30學分,分別於臺北班(國立臺灣大學)及臺南班(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開設各1班次,共計2班次;另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對於偏遠地區、花東及離島地區教師提供交通與住宿補助。

3、修業期間:1146月至11512月。

4、上課時間(學期間與寒假為週末上課,暑假為週間上課)

(臺北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4時。

(臺南班:上午9時至中午1230分;下午130分至430分。

(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

1、招生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特殊教育中等以下學校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教師。

2、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包括初階課程3學分、進階課程2學,共5學分,分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於國立臺灣大學開設辦理。

3、修業期間:1146月至1148月。

4、上課時間: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0分至430分。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529日(星期四)止,詳細第二專長班及增能學分班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吳小姐,聯絡電話:(02)33661755204

五、檢附生命教育第二專長班招生海報、第二專長班招生簡章、增能學分班招生海報、增能學分班招生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