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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生教組 - 教職員相關 | 2025-03-18 | 點閱數: 6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113 年 9 月 4 日桃交安字第 1130066370 號函及本市 113 年交通安全訪視輔導實施計畫(諒達)。

二、為引導學校落實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部整合現有相關資訊與建議作法,編撰旨揭參考指引,提供各級學校承辦交通安全教育業務第一線人員於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業務運用。

三、依本市推動 113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導實施計畫第五項第(八)點規定略以,請貴校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交通安全教育重點指標,倘未依限完成將列為明(114)年度受訪視輔導學校,說明如下:

(一)   全校 80%以上教師參加校、內外交通安全數位課程或研習,每學年 4 小時以上 (每學期 2 小時以上)。(本校113上學期已完成)

敬請教師參與線上「交通安全數位研習課程」自主增能研習,以取得交通安全研習時數。

研習方式一: edu磨課師+ 課程列表

研習方式二: 0418【國中場次】114年上半年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線上研習 (錄取人數有限,額滿為止。)

報名Google表單: https://reurl.cc/0KoK59

四、上開課程皆可參加,並取得研習時數後下載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