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訓育組 - 一般公告 | 2016-03-03 | 點閱數: 412
一、 為推廣全國12至30歲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本土發展,本署特訂定「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1),提供青年團隊辦理志願服務活動之部分經費補助,請鼓勵學生踴躍組隊報名參加。 二、 報名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 報名時間: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止。 (二) 對象:由學生自組團隊,每隊人數為6至30人。 (三) 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請至「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網址:https://gysd.yda.gov.tw/)報名。 三、 本署於全國各地設置16家青年志工中心(詳如附件2),提供本項活動各項諮詢及輔導,貴校如有相關需求,可逕洽各青年志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