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4-09-23 | 點閱數: 61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9月20日府交安字第1130266633號辦理。

二、本市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請參考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