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特教組 - 十二年國教 | 2016-12-29 | 點閱數: 735

七年級:凡105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生,經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美術才能傾向者。
八、九年級:凡105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經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美術才能傾向者。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http://www.tcjh.tyc.edu.tw/七年級正取30名(至多備取5名)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http://www.tajh.tyc.edu.tw/七年級正取30名(至多備取5名)八年級正取10名(至多備取2名)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http://www.cljhs.tyc.edu.tw/七年級正取30名(至多備取5名)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http://www.ymjhs.tyc.edu.tw/七年級正取30名(至多備取5名)
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http://www.tyjh.tyc.edu.tw/七年級正取30名(至多備取5名)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http://www.ptjh.tyc.edu.tw/七年級正取30名(至多備取5名)八年級正取9名(至多備取2名)
註1:錄取名額為管道一與管道二之加總名額。
註2:未達鑑定標準,得不足額錄取;當不足額錄取時,則無備取生。

其於詳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