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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4-02-05 | 點閱數: 4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

113年春節期間專案安全維護計畫

壹、目的:

為防範春節期間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發生危害或偶突發事件,並減輕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特訂定本專案維護計畫,期透過各機關之橫向聯繫協調,落實相關維護工作,強化人員安定及機關安全。

  • 依據:
    • 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
    •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13年1月19日桃政安字第1130000387號函。
  • 工作期程:

即日起至113年2月23日(星期五)止。

  • 重點措施:
    • 機關安全維護作為:
      • 針對易為恐怖攻擊破壞目標(如重要軟硬體設施、疫苗或重要防疫、民生物資儲放設備等),協請秘書室定期強化本局各項安全設備維護措施及辦理消防講習或演練,以熟悉緊急動員及應變作為。
      • 預先執行機關學校設施安全狀況檢查,先期發掘潛存危安漏洞,迅謀改善。
      • 春節期間加強與機關學校值勤人員、轄區警察機關、調查機關保持暢通聯繫管道,適時掌握危安及預警情資,若發生重大危安預警狀況時(例如機關人員重大傷亡、重大意外事故及其他攸關民生之重大意外事件等),應立即適採因應措施與通報警察及消防機關協助處理。
      • 蒐處影響春節期間安全及危害元首、副元首及重要機關首長安全之預警資料,嚴防發生危害、驚擾事件。國家元首、副元首及國賓蒞臨時,應全力配合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之警衛安全措施
      • 協助維護機關學校重要財物或機敏資料安全,落實門禁管理,強化監視錄影及事務機器,以防範外力危害機關人員或破壞設施,並適時宣導、提高員工安全維護觀念,俾周全維護工作
      • 密切防範假冒身分至機關學校內施行詐騙案件,並加強對機關學校員工宣導,如發現詐騙個案,應迅速向有關機關反映,避免其他民眾持續受騙。
    • 公務機密維護部分:
  • 公務機密非經權責主管人員核准,不得複製及攜出辦公處所,並要求機關學校員工切勿將機敏公文存於隨身碟攜回家中辦理。
  • 加強宣導國家機密保護法之維護規定及罰則,以增進機關學校員工保密觀念。
  • 實施稽核抽查公文收發、檔案管理及傳遞過程,可能產生文書保密疏漏環節,並加強維護措施;保密通訊設備應實施檢核,機敏文件內容應避免電子傳輸,以杜絕公務機密外洩情事。
  • 請資訊及科技教育科強化資通安全管理、電腦週邊設備檢管及實施保密安全檢查,積極蒐報網路安全情資及影響國家安全之資安事件,並加強資安宣導及檢測,以提升機關同仁安全認知及警覺。
  • 協請資訊及科技教育科加強委外廠商之監督,並注意連續假日期間電腦機房門禁管制措施及監視設備是否正常。
  • 針對本局資訊系統,全面蒐報網路危安情資(如:惡意程式、網頁掛馬或置換、中繼站),並加強機關資安內控、稽核及宣導作為,嚴防駭客對重要機敏機關(構)網路,進行阻斷攻擊、植入後門程式、竊取內部資料及破壞網路正常運作等不法作為,以維資訊安全。
  • 遇有重大疑似洩漏國家機密或一般公務機密案件,應立即查明洩密管道,迅謀補救,防堵危害擴大。
  • 其他協助機關辦理事項部分:
  • 請人事室適時提醒同仁赴陸時,遭大陸有關單位騷擾、脅迫或利誘運用之情事,應主動回報,並關懷瞭解狀況,防範員工洩密情事,並適時通報有關機關處理
  • 協助掌握大陸人士來台,赴本局或所轄機關學校參訪交流過程之違常活動,通報有關機關及調查機關參處
  • 工作期程內如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機關學校人員重大傷亡、工安事故、爆炸事件或攸關民生重大事件等)、重大資安或重大洩密事件,各單位應陳報機關首長及通報有關機關協處,並請迅速通報上級(非上班時間請先以簡訊通報,並於上班日書面通報)。
  • 通報及聯絡電話
  • 本府政風處:

(03)335-1587,(03)3322101分機 7553~7554

  • 本局政風室:

(03)338-7507

  • 本府駐衛警室:

(03)3322101分機5197

  •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