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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獎助學金 | 2023-11-22 | 點閱數: 138

一、依據112119日桃教中字第1120113563號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3222日(星期四)至113322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3329日(星期五)前寄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5月底。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請學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游先生)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檢附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