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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 一般公告 | 2016-11-30 | 點閱數: 408
一、 依據本府105年11月28日府社家字第1050296037號函辦理。
二、 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規劃105年性侵害案件之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專業訓練11、12月份課程,因應需求增加3小時實務演練課程,並就原課程授課講師有部分變動。
三、 原訂於1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由黃菁瑜博士講授之課程「兒少證詞與司法訪談」,變更至105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並改由陳美彤法官授課。
四、 新增訂之實務演練課程「兒少司法訪談的運用演練」,訂於1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由黃菁瑜博士講授。
五、 檢附報名簡章1份(如附件),本課程已申請社工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請至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官網,線上報名平台─課程報名(https://goo.gl/elSR6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