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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 - 競賽與服務 | 2023-04-10 | 點閱數: 10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楊梅區楊明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楊明國小)112325日楊小學字第1120001991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 徵選類別及參賽組別:

1、童詩創作:國小組(小學16年級)。

2、作文賞析:

(低年級組(小學12年級)。

(中年級組(小學34年級)。

(高年級組(小學56年級)。

3、中學生作文:國中13年級。

()活動內容與參賽方式:

1、活動內容:上下學期各辦理一次為原則(預定於4月與10月辦理)。每學期設定一主題,學生可就主題內容將自己的概念與想法透過文章寫作、童詩創作等方式呈現。

2、參賽方式:

()報名方法:請逕向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方式及收件期限各校依截稿日成自訂,只須於本局核定收件期限前由各校承辦教師收齊統一於截稿前完成作品報名與上傳程序)。

()徵稿時間:依本局核定辦理日程公告徵稿主題與辦理期程,請學校教師統一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桃園市閱讀計畫網站」(http://read.tyc.edu.tw),完成投稿。

()參賽資格:每類別每人限參賽1件作品(國小依照年段與主題投稿),不接受以共同創作方式投稿,另請學校教師統一收齊後(4月底及10月底,依本局公告日期為準),將各校學生投稿資料(學生繳交電子檔案後由承辦老師傳送文字檔案至投稿網站)一併上傳。

()錄取名額及獎勵:

1、童詩創作、作文賞析及中學生作文計3項(共5組),每組給獎:

()特優5名:獎狀1張,禮券500元(5組共計25名)。

()優選15名:獎狀1張,禮券300元(5組共計75名)。

()佳作15名:獎狀1張,禮券200元(5組共計75名)。

()入選15名:獎狀1張(5組共計75名)。

2、以上獎項由本局審核後頒發以資獎勵;獎項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經評審裁定結果得從缺。

()評選: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比賽結果將於每學期中(預定每年6月與12月,依本局公告日期為主)公布於「桃園市閱讀計畫網站」(http://read.tyc.edu.tw),獎勵名單與獎狀經本局核定後,以掛號郵寄方式請各校轉頒。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參旨揭實施計畫。

三、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楊明國小學務處徐主任,聯絡電 話:475-4929分機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