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12年1月13日桃教資字第1120004195號函續辦。
二、 旨揭填報說明如下:
(一) 請依據實際使用需求,由有PaGamO使用需求之教師(導師或科任教師)填報個人資料,俾利帳號開通設定。
(二) 請有實際需求的老師,於112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至以下google表單各自填寫一份資料以利申請開通
(網址:https://forms.gle/M6yPX8FotgVYxXNB6)。
三、本案授權係訂閱制,為利控管本案執行效益,桃園市教育局將持續追蹤各帳號使用狀況,倘未使用或使用成效不彰,將停用帳號使用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