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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一般公告 | 2023-03-13 | 點閱數: 75

申請期間:自112年3月10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

申請資格:1.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2.符合 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 中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3.清寒家庭 (學校出具證明 )。
     4.限一戶一機 ,家中無電腦者 。

申請方式:上網登記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提出申請: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學生,一律由學校教師上網登錄申請後,並將學校出具證明郵寄至本會信箱:
           taiwan.triple@gmail.com 。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02 -29692969-6864 吳秀清小姐。
     2.審核時程: 本會在收到學校出具之證明並上網核對名單後進行審核。因申請人數眾多,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尚祈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