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勞動檢查處112年3月9日桃檢職字第1120002637號函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112年3月7日勞職衛2字第1121013009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相關資訊及簡章請逕自職安署官(https://www.osha.gov.tw/)/新聞與公告/活動訊息瀏覽,名額有限,敬請及早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