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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3-03-10 | 點閱數: 65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劉羽婷

電話:03-3322101 #7357

電子信箱:1005319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200461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 檢送本市第7屆公教人員羽球錦標賽實施辦法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 旨揭賽事訂於112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在本市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

二、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 公務人員組:

1、 由本市議會、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各事業機構、各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參賽,得分別組公務人員男、女子組各1至2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資訊科技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市府聯隊。

2、 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司機、清潔隊員、駐衛警察或預算內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臨時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

3、 本府退休人員協會參賽人員,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二) 教職員組:

1、 以區為單位組隊,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組各1隊參加。各隊參賽選手以各區所在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聘僱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2、 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參加公務人員組。

三、 參賽球隊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四、 本活動僅開放比賽、用餐及拍照時可取下口罩,其餘時間請一律配戴口罩,相關防疫措施將視疫情狀況滾動調整。

五、 請各組隊報名參加之機關、事業機構填妥報名表,並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將WORD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10053197@mail.tycg.gov.tw),核章紙本部分則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六、 領隊會議訂於112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本府13樓1301會議室舉行,請參賽機關務必派員參加。凡未出席者,一律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