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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3-02-22 | 點閱數: 6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范儒蕙
電話:3694315#726
傳真:3791732
電子信箱:ruway@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0155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20015588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15588_ATTACH2.odt、376735100E_1120015588_ATTACH3.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20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207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