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洪若斐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0101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010101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010101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部函轉美國馬里蘭州王子郡學區(PGCPS)徵聘華語教師3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3日臺教文(六)字第1120008026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區擬徵聘我國合格教師赴當地中小學擔任雙語融入式課程教師,聘任期間將視教學評鑑結果1年1聘,薪資比照馬里蘭州正式教師薪級,由美方全額支付;另由教育部補助機票款(上限1,530美元)及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三、 檢附教育部來函暨教育部112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2011T號通告各1份,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680),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含完全中學國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