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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2-08 | 點閱數: 84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 整 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資 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暨實施方式辦理。

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 式, 計有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 程、部分 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 加速、部分 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及全部學科(學習領域) 跳級等5類。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申請事項詳見附件;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 點、 實施方式、流程圖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