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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3-01-03 | 點閱數: 8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約僱人員 李晉豪

電話:03-4096682#2003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1005473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客文字第11103598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6500A_1110359873_ATTACH1.pdf、376736500A_1110359873_ATTACH2.pdf、376736500A_1110359873_ATTACH3.pdf、376736500A_1110359873_ATTACH4.pdf)

 

主旨: 函轉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各單位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建請惠予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同仁補休,並轉知所轄(屬)各單位」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1年12月23日客會語字第1116701419號函辦理。

二、 「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2年9月2日(星期六)及9月17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2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2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2年3月26日(星期日)及10月14日(星期六)舉行;「112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舉行。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建請給予當日參加上開認證者補休,以提升參與意願,並轉知所轄(屬)機關(構)、公所及學校等單位。

三、 檢附「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辦理日程表」、「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簡章」及「112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認證相關報名及公告資訊可至「客語能力初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查詢。

 

正本: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除外)、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臺灣大華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大華高級中等學校、臺灣大華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大華高級中等學校、臺灣大華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大華高級中等學校、泉僑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漢英高級中等學校、泉僑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漢英高級中等學校_國中部除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本市各戶政事務所、本市各市立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