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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2-12-23 | 點閱數: 7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股長 黃琳棋
電話:03-3322101*7418
電子信箱:10014354@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1012308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延長申請至本(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止 ,請踴躍推薦或自薦參獎,並請鼓勵所屬教職員(含原住民族語教師)申請薦送參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1年12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10066479號函辦理。
二、 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 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 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下列獎項延長申請至本(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一) 終身貢獻獎。
(二) 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 原住民族語老師。
2、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 推動族語機關。
4、 推動族語團體獎。
三、 前開申請資訊及申請表單,逕至原民會網站下載https://reurl.cc/lZp2Eq
四、 旨案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 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五、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民會承辦人楊立芸小姐(電話:02-8995-3140)。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
副本: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科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