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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2-11-22 | 點閱數: 12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謝承祐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yu112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1011045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10110450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111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一份,請貴校踴躍推薦人員參加選拔,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46917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教育部於111年起辦理旨揭計畫,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 推薦、報名方式及時程:

1、 推薦、報名方式:由推薦單位主動舉薦,或由有意願之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申請。

2、 推薦、報名時程:推薦單位彙整推薦報名資料,請於112年2月15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資料備文逕送(寄)本局國小教育科(商借教師謝承祐)彙辦。

(三) 評選方式:獎勵對象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由本局辦理書面審查(初審)後函送至教育部指定委辦團隊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

三、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唐先生,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信箱saber10324@gmail.com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