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3日(星期四)止。
(二)申請方式: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請至本市中山國小官 網首頁「獎助學金」(http://www.chses.tyc.edu.tw /)選項連結填寫申請表。
本案獎助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獎助對象及資格條件等請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奬助辦法(如附件)申請,
學生如同時符合資格,均得提出申請,由本府 審查委員會擇優獎助。倘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其 他相同性質獎(補)助者,不得再依本辦法申請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