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3014A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國民中學初任代理代課教師支持與輔導,協助其充實教學現場所需知能,以提升教學效能,特辦理旨揭研習,相關內容說明如次:
(一) 研習對象:
1、第1年初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未曾參與代理教師研習者務必全程參加。
2、任教2年(含)以上代理教師及正式教師得自由參加。
(二) 研習日期及時間: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111年10月22日(星期六)及111年10月29日(星期六)計三天,自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
(三) 研習地點:武漢國中。
四、研習辦理期間適逢例假日,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本局107年9月19日桃教人字第1070075827號函暨本府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規定辦理,如係務必參加者,本局同意參加人員得自研習當日起1年內覈實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倘屬自由參加性質,同意參加人員自研習當日起1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五、檢附「本市111年國民中學初任代理代課教師研習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