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許睦妍 電話:03-3322101#7471 電子信箱:10049522@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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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1009291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10092919_ATTACH1.pdf、376735100E_1110092919_ATTACH2.jpeg) |
主旨: | 函轉111年教育部敬師電子賀卡,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339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教育部來函及電子賀卡各1份,或逕至教師專業發展-吾愛吾師官方臉書(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ro.teacher.moe/)瀏覽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