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7月1日府經商字第1140182415號函暨本府11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重點工作項目基準表辦理。
二、依說明配合協助張貼宣導海報及宣導師生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公共營業場所,以保障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三、相關活動宣導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