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清寒原住民助學金: 低收、中低收,家境清寒之原住民,且上學期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2.優秀原住民獎學金:上學期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二、申請日期:106年9月18日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申請表和詳細說明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